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表彰决定,对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进行表彰,华锦集团荣获“辽宁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以来,华锦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华锦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点,建立职工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开展班组宣讲、网络答题、主题征文等活动,推进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入基层、进班组、到一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职工思想意识,强化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
华锦集团党委着力实施“建功立业”行动,广泛组织劳动竞赛、技能竞赛、知识比武等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工作技能。通过实施质量强企战略,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重家教、正家风、树清风,开展“建设良好家风,争创最美家庭”活动,展现职工向上向善精神风貌;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通过聆听主题微宣讲、诵读红色经典、畅谈活动体会等方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把一切献给党”的人民兵工精神,砥砺信仰品格、汲取思想智慧、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华锦集团党委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50余场次,服务群众1万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志愿者950余人。常态化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关爱慰问职工活动,大力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先进典型慰问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在盘锦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期,组织百余名职工承担起企业周边主要交通路口志愿服务引导职责,并做好所属区域基础设施、停车秩序、环境卫生、公益广告等方面的争创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结对帮扶捐款等公益活动,并参与助学、护绿、爱水护河等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承担起保护环境、守护家乡的义务和责任,不断传递央企正能量,弘扬社会新风尚。
文明始于心,创建践于行。华锦集团党委将以“辽宁省2021-2023年度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年度重点工作中,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白 露 )